《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》2021年4月10日起施行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
令
第41号
《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》已经2020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4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财政部审签,现予公布,自2021年4月10日起施行。
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:何立峰
财政部部长:刘昆
2021年3月5日
附件:《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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